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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二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住保租〔2025〕047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1-10 09:45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以下简称“352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开展福田区2025年第二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鸿创科技中心宿舍、汇裕名都花园(一、二、三期)、湖润名苑、坤宜福苑、伟禄雅苑、光侨雅苑、金穗花园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1190套住房,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鸿创科技中心宿舍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社区茜坑路88号,共482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320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两房户型162套。

  (二)汇裕名都花园(一、二、三期)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共235套。

  一期共99套。其中建筑面积41㎡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28套;建筑面积59㎡以下的一房一厅户型3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18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两房户型38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12套。

  二期共30套。其中建筑面积41㎡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9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18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3套。

  三期共106套。其中建筑面积41㎡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38套;建筑面积59㎡以下的一房一厅户型1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13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两房户型19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35套。

  (三)湖润名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观光路桔塘社区,共113套。其中建筑面积59㎡以下的一房一厅户型11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96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6套。

  (四)坤宜福苑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凤凰大道33号,共47套。其中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15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32套。

  (五)伟禄雅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环观南路高新科技园区内,共8套。其中建筑面积41㎡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2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2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4套。

  (六)光侨雅苑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与八号路交汇处东南侧,共134套。其中建筑面积41㎡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125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9套。

  (七)金穗花园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与金穗西路交汇处,共171套。其中建筑面积41㎡以下的单身公寓147套;建筑面积59㎡以下的一房一厅户型17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7套。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2025年11月7日18时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

  (二)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5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注:1.经济状况核对已转为常态化受理,在册轮候家庭日常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到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受理窗口(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提交相关资料,并在现场签署《承诺和授权书》和《关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

  2.本次配租获得住房的认租家庭按352号令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本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获得住房的同时停发廉租补贴。

  三、配租方式

  (一)配租面积标准

  本批次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项目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认租41㎡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

  两人家庭可认租59㎡以下的一房一厅户型;

  三人家庭可认租70㎡以下的两房户型;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所有房源。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二)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352号令规定,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本次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户型,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两房户型以及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三房户型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2.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未认租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三房户型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第二批次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第一批次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包含第二批次房源的认租家庭,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3.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各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 “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0:00至2025年11月21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1.认租时可选择多项配租面积标准的一个或多个项目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也可选择非意向房源。

  2.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特殊家庭(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1)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务必于认租前完成信息变更,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办理,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节假日除外)。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5年11月21日18:00。经审核后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少于认租意向要求的,该认租意向无效,无有效认租意向的家庭将被取消认租资格。

  3.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链接:http://fgw.sz.gov.cn/ztzl/qtztzl/zcts/gfxwj/content/post_10933486.html)规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关于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有关问题,请查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链接:https://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808731.html)。

  (三)网上在线看房

  本次配租的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和视频拍摄看房等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认租家庭可通过手机等设备扫描本通告末的二维码和附件2进行浏览(鸿创科技中心宿舍在线看房链接为:https://realsee.cn/1bBR83Ex、https://realsee.cn/XQeX50rw,光侨雅苑单身公寓户型、金穗花园项目暂无在线看房)。

  (四)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示,请认租家庭留意官网通知公告。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119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191~238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2381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请认租家庭留意官网通知公告。

  五、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鸿创科技中心宿舍: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4.1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9元/月·平方米。

  (二)汇裕名都花园(一期):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汇裕名都花园(二期):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汇裕名都花园(三期):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

  (三)湖润名苑: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1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25元/月·平方米。

  (四)伟禄雅苑: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2.3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2.95元/月·平方米。

  (五)坤宜福苑: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2.9元/月·平方米。

  (六)光侨雅苑: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0.5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2.88元/月·平方米。

  (七)金穗花园: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0.2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2.56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前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各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0755-82575671,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七、重要提示

  (一)鸿创科技中心项目为租赁社会房源的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方为深圳市福田福邸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后续选定该项目房源的申请人将与其签订租赁合同。该项目交通、教育等周边配套设施目前尚不完善,附近暂无地铁直达;由于项目处于科技园区,部分近产业园侧房源可能受噪音影响;项目西侧邻近龙澜大道,南侧茜坑路可能产生交通拥堵;项目户内落地窗户已安装护栏,该护栏出于安全隐患不可拆除。该项目配套一所幼儿园、两所小学与初中,幼儿园为锦绣观园幼儿园,小学与初中为福城实验学校与行知学校,目前均已办学招生,目前周边教育学位较紧张。本项目公寓楼下停车位较紧张,但整个园区停车位充足,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二)汇裕名都花园项目交通、教育等周边配套设施目前尚不完善,附近暂无地铁直达,项目西侧临近龙大高速,南侧临近沈海高速,北侧为德政路,可能产生交通拥堵、噪音、粉尘、汽车尾气等环境影响。单身公寓户型已安装阁楼楼梯,该楼梯不可拆卸。该项目配建两所幼儿园和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宝安区湖光学校),目前均已办学招生。目前周边教育学位紧张,且部分有历史配租记录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学位已被使用的情况。本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三)伟禄雅苑、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三个项目为工改保项目,周边多工业园区,可能产生噪音、烟尘等环境影响;项目附近暂无地铁直达,可通过公交接驳地铁,或通过公交专线直达福田;目前周边教育学位较为紧张,且部分有历史配租记录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学位已被使用的情况,规划建设中的幼儿园、学校,建设进度以属地教育部门信息为准;社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其他配套以相关部门规划方案为准;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四)光侨雅苑、金穗花园两个项目周边多工业园区,可能产生噪音、烟尘等环境影响;光侨雅苑项目距长圳地铁站约1千米;金穗花园项目附近暂无地铁直达,可通过公交接驳地铁,或通过公交专线到达市中心及其他区域。两个项目目前周边教育学位较为紧张,且部分有历史配租记录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学位已被使用的情况,规划建设中的幼儿园、学校,建设进度以属地教育部门信息为准;社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其他配套以相关部门规划方案为准;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五)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六)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七)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八)根据352号令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据352号令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九)认租家庭已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符合352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新签订租赁合同后的规定期限内退出原承租住房。

  (十)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特殊家庭(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1)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十一)认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三)轮候家庭申请认租本批次房源,即视为同意本认租通告所有内容及选房签约相关规定。

  (十四)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咨询电话:0755-8381855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特殊家庭解释

             2.鸿创科技中心宿舍、光侨雅苑、金穗花园部分户型图及室内实景视频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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