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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申请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12 09:5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等规定及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侯人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的通告》,按照筹集序位对已提交申请的家庭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核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一、筹集序位

  第一队列为经福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的在册轮候人。

  第二队列为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的福田户籍在册轮候人。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网站公示。(“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福田政府在线”-“通知公告”-“查看更多”)。

  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组织开展筹集协议签订工作,具体签约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告。

  三、信息校正

  (一)合格筹集家庭的户籍审核时点为2025年11月28日,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其它情况的审核时点为2025年12月8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二)如需放弃本次筹集申请,请申请人在公示期内(2026年1月16日18:00前)登录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上传自愿放弃补贴声明。

  四、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0755-8257567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合格筹集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筹集申请受理截止日至签订筹集协议前,筹集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补贴资格,不予签订筹集协议。合格筹集家庭未在限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筹集申请。

  (四)合格筹集家庭已签订筹集协议的:

  1.视为已了解福田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相关信息并予以认可。

  2.签订筹集协议后,合格筹集家庭将统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领取补贴期间,合格筹集家庭重新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视为提前申请终止筹集协议,相关补贴将停止发放。因筹集期限期满或其他原因停止领取筹集补贴的,可按届时政策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五)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咨询电话:0755-23619344、0755-8255956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2.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名单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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