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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赵斌、谭又铭二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批量送达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3-30 10:20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赵斌、谭又铭:

  经查,你二人因待业时间超过60个自然日,不再符合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以下简称人才租房补租)的发放条件。本机关依据《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深福建发〔2020〕18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以及《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住房补租协议》第七条第一项、第九条的约定,于2024年12月16日对你二人作出《关于收回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的决定书》(以下统称《决定书》),并送达。你二人至今未履行《决定书》中的义务。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4日对你二人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催告内容如下:

  1.请你二人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决定书》所述义务。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通过上门、邮寄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上述文书,本机关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履行上述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电话:0755-8255956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田花园大厦一层102号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送达名单

受送达人及身份证号码

决定书文书编号

决定内容

催告书

文书编号

赵斌

4305****0539

202412-ZF-01《关于收回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的决定书》

收回向你多发放的2021年6月份的人才租房补租款项人民币1400元。

CG-202512-09《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谭又铭

4302****6017

202412-ZF-02《关于收回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的决定书》

收回向你多发放的自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人才租房补租款项人民币2800元。

CG-202512-10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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