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向深圳市先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责令限期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通知书》(深福建物责改〔2026〕5号)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4-14 16:37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先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97090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古立文
单位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九州家园16栋604及704
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责令限期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通知书》(深福建物责改〔2026〕5号),公告文件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你司仍未将先科花园一、二栋项目日常维修金存入专户,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责令你司限期一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交存标准及金额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数据,先科花园一、二栋项目产权总建筑面积为41,966.31平方米;日常维修金预估收费标准为6,295.47元/月。根据收费标准核算出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预估应缴金额为25,181.88元。
二、现责令你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按以下要求完成日常维修金移交:将你司在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期间实际收取的日常维修金移交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附代收明细,包括代收金额、代收业主姓名、房号等分户信息)。
请你司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以上为公告文件内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82918333-2715,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田区政府大楼2719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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