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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4-28 17:40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源头防范化解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标计划管理,明确资金保障要求

  各招标人要严格履行项目资金保障第一责任,发布建设工程招标计划前,必须全面确认项目资金保障信息,不得在建设内容未确定、资金来源未落实、经费金额未批复、估价偏差过大等无保障情况下启动招标。我局将对招标计划发布开展专项审查,对资金来源、保障金额、建设内容等核心信息发布不完整、不明确、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发布招标计划。

  二、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健全工资支付管理

  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细化农民工工资管理条款。包括不限于一是明确中标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工资专户专款专用且不得截留、挪用账户资金;二是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信息完整录入深圳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考勤记录与工资发放直接挂钩;三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时约定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约责任;四是严禁设置“招标人资金不能按时支付,承包单位不得主张付款权利且不得停工”“结算时不因人工、材料价格市场波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调整合同价款”等霸王条款。

  三、完善择优去劣机制,强化欠薪信用约束

  各招标人在设置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时,应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择优要素并提高优先等级,在投标人入围环节,招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以及各级住建、人社部门发布的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公开信息,全面查询投标人拖欠工资相关信用记录,淘汰有下列行为的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或极端负面事件且拒不履行欠薪清偿责任;未落实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

  四、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备案承诺管理

  招标人在办理项目招标备案手续时,必须在招标投标备案系统同步上传提交《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范本见附件),承诺书须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项目资金落实、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维稳责任承担等核心内容作出明确承诺。

  对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项目,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到期拒不整改的,暂停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因虚假承诺引发严重欠薪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顶格处罚并移交相关线索至纪委监委。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范本)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范本)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我单位作为        (项目名称)的招标人,现就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估价        万元,资金来源为        ,目前资金已足额落实,相关审批/融资手续已全部完成,不存在资金未落实启动招标的情形。

  二、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时限,按时足额向中标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我单位承诺严格监督中标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以及实名制、分账制管理各项要求,按月足额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程监督工资专户资金专款专用。

  四、我单位承诺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农民工欠薪风险预警与化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涉农民工工资纠纷,坚决杜绝因工程款拖欠引发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五、我单位承诺,若本项目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极端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形,我单位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维稳处置责任,无条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信用惩戒、全市通报批评等相关处理决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

  本承诺书内容真实、有效,我单位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X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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