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批)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6-22 17:3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标先进,以案为鉴,自查自纠,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正面案例
(一)长城二花园:创新党建引领“五化”多元融合治理模式
长城二花园位于福田区园岭街道,由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是典型的老旧住宅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小区曾面临外立面斑驳、停车位不足、设施老化等诸多问题。
【优秀表现】
通过“支部领家、居民当家、物业管家”,形成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群众多元协同治理模式,凝聚起小区自治合力。一是系统规范业委会运行。小区出台《小区管理规约》《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小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规定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等职责,明确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小区每三年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业委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外公告,促进小区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理顺小区公共事务“议决办”链条。针对小区矛盾纠纷调处难题,搭建“邻里议事厅”,打造议事协商平台,由居民提议具体事项,党支部讨论把关,业委会审议形成提案,提交业主大会决议,形成执行方案,由物业企业组织实施,事后进行公示和复盘,解决了充电桩建设等46件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三是携手共建“阳光物业”。业委会与长城物业签订携手共建阳光社区协议,设立小区资金共管账户,落实小区财务预决算制度,实现小区公共收益年年有结余,物业费收缴率连续多年达到100%。
(二)市政大院:多措并举,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品质提升
市政大院位于福田区莲花街道,由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共有33栋72个单元1095户,始建于1983年,因小区规划久远,小区曾面临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室内充电与私拉线路等违规现象;同时,小区活动空间不足,居民活动和生活便利性有待提升。
【优秀表现】
一是增设电车充电桩,解决居民难题。为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协商,积极谋划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经过多番努力,最终成功在市政大院南大门左侧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可同时容纳159台电动自行车同时充电,解决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小区的安全隐患,提高了小区的外观环境和生活便捷度。二是建设“党建书屋”,打造党员教育阵地。市政大院党群活动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是小区党员群众学习教育、组织活动和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为进一步加强党群活动中心的学习教育阵地建设,在社区党委、业委会、小区居民、物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共同打造“党建书屋”,营造浓郁党建氛围。“党建书屋”通过捐赠、购买等形式配备藏书2000余册,书籍精挑细选,适合全龄段居民阅读。三是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落实为民办实事。小区物业企业以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小区开展系列便民服务活动,有家电维修、磨菜刀、义诊、义剪、修鞋、修衣裤等服务,方便业主们日常生活,受到业主的广泛好评。
二、反面案例
(一)深圳市聚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共有物业
【违法行为】深圳市聚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杰恩大厦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架空层部分自行车库、全部电话机房、全部值班室、部分贮藏室作为商铺出租,部分贮藏室作保洁宿舍,全部消防控制室作电工宿舍,以上占用行为均未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亦未征求业主意见、未取得业主大会同意,构成擅自占用共有物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区住房建设局依法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深圳市聚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全部清退整改要求。
(二)深圳市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
【违法行为】深圳市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福业大厦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将2021年1月至2024年5月代收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月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区住房建设局对深圳市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130000元罚款,并责令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83391元。
【执行情况】因深圳市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缴交罚款及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区住房建设局将罚款本金、加处罚款及欠缴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共计343391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深圳市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实施救援
【违法行为】深圳市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星座大厦,在出现电梯困人故障后未在三分钟内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处罚情况】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福保所于2026年5月29日对深圳市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深圳市诚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违法行为】深圳市诚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乐山居小区内部停车场过程中,未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处罚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富监管所于2026年3月19日对深圳市诚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深圳市开际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违法行为】深圳市开际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银花园,存在防火门锈蚀严重、火门闭门器缺失的问题,且不能立即改正,属于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6年3月10日对深圳市开际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深圳市诚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无证经营
【违法行为】深圳市诚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乐山居小区内部停车场过程中,存在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2月12日对深圳市诚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70元的行政处罚。
(七)深圳市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违法行为】深圳市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鹏益花园,存在消防控制室仅安排一人值班且未持有消防设施中级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5年7月25日对深圳市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处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整洁
【违法行为】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竹园小区,存在垃圾分类投放点地面有散露的垃圾,投放口不洁,投放点地面有污水,且经责令整改后仍未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整洁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香蜜湖街道办于2025年9月9日对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工作要求
现就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全面自查自纠,坚持合规化经营。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须分别以正反典型案例为榜样及警示,持续开展管理项目全面自查,严格落实合规化经营硬性要求,杜绝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挪用侵占共有资金、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二)保障业主知情权,做好信息公示公开。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小区信息公开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示信息全面、细致、真实。
(三)坚守服务初心,畅通沟通渠道。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守服务初心,切实做好物业服务本职工作,完善并畅通与居民的沟通渠道,悉心听取居民对小区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时推进提升整改,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与业主满意度,力争取得物业行业行风重塑、业主受益的综合性成果。
特此通报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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