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 2021-01-28 17:33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本报告由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报告中附有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本局网站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局,联系电话:0755-82918292,电子邮箱:js@szft.gov.cn。
一、总体情况
我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安排信息公开专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其他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知公告类151条;动态公告类信息30条;业务咨询894条;其他类别34条。主要为局各科室受理的各项业务,每季度至少一次更新审核维护已公开的信息,更新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九)共五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仍需进一步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沟通不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施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我局学习和理解不够透彻;二是培训不够,我局新进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有待提高。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拟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更好的了解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办理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工作,拓宽培训范围,适时调整公开方式,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认识;三是加强与区委宣传部的沟通协调,借助新闻媒体强化公开内容的发布;四是进一步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拓宽群众反馈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愿,建设更多高质量的政府投资项目。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