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或备案证)。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