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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组织面谈有何要求?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6-12 17:21来源 : 福田区教育局

  答:2018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面谈工作要求如下:

  1.民办学校要制定招生面谈方案,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2.民办学校仅可组织一轮招生面谈,并安排招生面谈全程录音录像。
  3.民办学校招生的面谈过程应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
  4.民办学校不得利用招生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不得对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
  5.民办学校举办的“校园开放日”,不得同时组织测试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含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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