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教育局 > 常见问题

非深户籍人员申请学位,是否需要提供《居住证》?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01 17:28来源 : 区教育局

  非深户籍人员申请学位,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享受本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另行规定。居住证是我市实施积分入学的重要积分项目之一,办理居住证条件、方式、时限及费用具体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咨询电话:84465000)。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