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特殊住房需提交哪些材料?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2-28 17:29来源 : 区教育局
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属于商务公寓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单位宿舍的,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及与适龄儿童父母工作关系证明(与社保缴纳单位须一致),并提供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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