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教育局 > 常见问题

租赁时间是否可连续计算加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3-17 00:00来源 : 区教育局

  租赁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备案日期为准;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时间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能提供连续租赁凭证的,在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时,请填写所有登记备案号,日期填写最早的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日期;租房申请学位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