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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预警及温馨提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12-23 09:09来源 : 福田区教育局

尊敬的家长:

  2019年,福田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3万人,实际报名超过2万人,学位缺口超过7000个;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2万人,实际报名超过1.4万人,学位缺口超过2000个。

  为了更好地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入学,福田区采取挖潜扩容、新建高科技预制学校、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等诸多举措,攻坚克难,最终为符合条件的19629人提供了小一学位,为符合条件的13591人提供了初一学位。

  2020年,福田区学位供给呈现“整体满足,局部紧张”态势,为了让您更顺利地为孩子申请学位,现将福田区学位情况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学位供需情况分析

  根据调研,预计2020年申请公办小一学位约有2万人,申请公办初一学位约有1.45万人。我区现有公办学校能提供小一学位1.3万个,学位缺口为7000个;提供初一学位1.2万个,学位缺口为2500个。

  2019年,福田区委区政府提前研判,主动作为,重磅推出“双十工程”,加速推进十所高科技预制学校工程建设。届时,十所高科技预制学校将作为部分公办学校的“大后方”,接收部分符合条件但积分较低、未被申请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2020年预计基本满足辖区学位需求。

  但由于部分学校地段、片区人口密集,申请学位的学生数量大,学位极度紧张,有部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将面临分流至其他公办学校、高科技预制学校或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也不排除极个别积分较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学位的情况。请家长们务必重视,及时关注地段所属学校学位的相关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二、学位紧张片区分析

  (一)小一学位紧张的学校和片区

  1.预计以下学校学位紧张,或只能录取一、二类学生:

  荔园小学(荔园教育集团)通新岭校区、园岭实验小学、石厦学校小学部等。

  2.预计以下片区学位紧张,积分较低的学生或将被分流至较远的公办学校、高科技预制学校以及民办学校:

  福田南片区、八卦岭及园岭片区、荔园及百花片区、梅林片区、香蜜湖片区、新洲及石厦片区等。

  (二)初一学位紧张的学校和片区

  1.预计以下学校学位紧张,部分积分较高但家庭购房时间短的学生仍无法申请到志愿学校的学位:

  深圳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初中部)

  2.预计以下学校学位紧张,家庭租房申请学位且积分较低的学生可能将被分流到较远的学校:

  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南、北校区)、红岭中学(园岭初中部、石厦初中部)、南华实验学校初中部、莲花中学北校区、石厦学校初中部、上步中学、北环中学等。

  三、高科技预制学校介绍

  2019年,为解决我区学位不足的问题,福田区委区政府重磅推出“双十工程”,即新建十所高科技预制学校和十所高规格精品学校。十所高科技预制学校主要分布在:园岭街道1所、华富街道1所、梅林街道3所、莲花街道1所、福保街道1所,沙头街道1所,香蜜湖街道2所,预计2020年新生入学前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十所高规格精品学校正在筹建阶段。

  高科技预制学校将由我区优质学校承办,作为其配套校区,统一管理,统筹办学,并根据就近原则接收紧张片区学校分流的学生。

  四、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说明

  1.2020年起,我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之前未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2020年申请学位不受影响。

  2.2020年起,申请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小一学位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9年。学位一旦正式锁定将不再办理学位房转移(转出福田区学校的除外)。

  五、关于核实“实际居住”的说明

  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2020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1月23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2021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六、关于2020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1.所有小学以及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本信息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见《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2.对于以租房申请2020年未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学位的学生,如该住房无产权证明且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作为申请入学的住房材料。请家长及时主动前往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以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七、关于2021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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