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室。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等情况,组织实施区教育系统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区督学队伍建设与培训;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负责教育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