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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3-09 00:00来源 : 区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区(新区)房屋租赁办(局): 

    我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需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需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该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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