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范围及说明
收费单位
备注
学杂费
元/学期
小学:10000至12000元
1.《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
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
通知》([2009]24号)
2.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文件
(深物价[1995]91号)关于深圳丽中
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在校学生
深圳市福田区丽中小学
除上述费用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监督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0755-8291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