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范围及说明
收费单位
备注
学杂费
元/学期
高中:8000至9600元
1.《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
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
通知》([2009]24号)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函
[2013]760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
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在校学生
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
费用包含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不含校服费。
监督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0755-8291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