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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0-12 14:17来源 :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培育和转化,促进区域创新软环境提升。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制定全区科学普及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实施。

  (四)拟订全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发共享。

  (五)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区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接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六)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指导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和金融相结合。

  (七)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八)统筹推进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以及本领域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推进绿色制造。拟订并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政策措施,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协调推动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省和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一)监测分析本领域的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本领域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本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

  (十二)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合作交流工作,联系、服务派驻干部,督导检查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协作,推进消费帮扶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和促进农业、畜牧业发展,指导农业、畜牧业现代化建设。依法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负责“菜篮子”工程的组织协调。负责农业、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

  (十四)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十五)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和合作、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有关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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