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对口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协作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5-16 10:55来源 : 区经促局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对口办《深圳对口广西百色、河池扶贫协作工作方案》(深经贸信息对口字〔2016〕190号)要求,结合我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实际情况,经征求各有关部门、我区派驻两县挂职干部意见,并报区政府批准,现将《福田区对口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协作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田区对口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协作工作总体方案》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福田区对口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协作工作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总体要求和广东省统筹部署,根据《深圳对口广西百色、河池扶贫协作工作方案》(深经贸信息对口字〔2016〕190号)等文件精神,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抓紧抓好对口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罗城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环江县”)扶贫协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和扶贫协作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好广西·广东扶贫协作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秉持区域协作带动扶贫开发理念,围绕两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个主攻目标,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扎实开展干部人才、劳务合作、教育卫生、产业合作、旅游文化等多领域对口扶贫协作,通过建立健全对口扶贫协作长效机制,协助罗城、环江两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两县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发展之路,开创两县脱贫攻坚和区域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福田与罗城、环江两县的共同努力,力争使制约两县发展的突出民生问题和发展薄弱环节基本得到解决,当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干部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罗城、环江两县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发展差距进一步减小,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罗城、环江两县政府的主体作用,紧密结合两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助编制扶贫协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谋划具体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帮扶项目,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民生优先,体现精准。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对口扶贫协作工作首位,帮扶资金、项目重点向两县特困地区和农村基层倾斜,瞄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要求,集聚资源和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使扶贫协作工作成果精准惠及建档立卡贫困群众。
(三)依托当地,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帮扶工作的主导作用,有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对口罗城、环江两县扶贫协作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搭建桥梁,促进深圳慈善资源、力量与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有效对接,加快推动贫困群众脱贫摘帽。
(四)坚持福田区支持发展与罗城、环江两县自力更生相结合,促进两县资源优势与福田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实现互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四、重点任务
根据福田区与罗城、环江两县的实际情况,福田区重点抓好推动经贸交流合作、人才交流、人力资源开发等对口扶贫协作工作:
(一)积极开展经贸交流合作
一是推动罗城、环江两县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两县优质资源、特色产品在深圳建立展销平台开拓市场,积极推动福田区与两县农超对接、农企对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福田区举办罗城、环江两县投资环境推介会,积极搭建产业对接平台,招商对象以福田区企业为主,两县政府负责介绍投资环境、项目介绍,吸引企业向罗城、环江两县投资。二是鼓励辖区企业向罗城、环江两县投资,借助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契机,重点推动劳动密集型、资源深加工型、生态环保型产业向两县转移,同时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广西东盟博览会等大型展会,为区县双方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牵头部门:区经促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人才交流互动
1、加强对罗城、环江两县干部人才培训工作。一是每年安排每县选派2-3名科级党政干部来福田挂职锻炼,以提高当地党政干部依法行政、社会经济管理、公共服务管理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有关方面的能力,具体挂职时间、挂任岗位由福田与两县协商确定;二是着眼基层党政干部、贫困村干部,安排专项经费,每年安排一期干部培训班来深培训(每县20人左右),提升当地干部脱贫攻坚理念及素质能力。(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2、开展医疗人才交流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每年安排罗城、环江两县每县2-3名医生到我区区属医院进修学习,每年定期组织我区医疗专家到两县指导医疗临床业务;在带教师资、后勤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提升两县骨干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3、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福田区与罗城、环江两县两地学校建立结对帮扶,每年福田选派优秀校长、教师、教研员“送教上门”,到两县当地中小学、职业学校举办讲座或上示范课,帮助培训骨干教师,提升两县教育教学质量。以专项培训、专题讲座教师示范课等多种形式对两县校长、教师开展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协调安排每县2-3名校长、教师到福田区属中小学、职业学校跟岗学习,提升校长、教师的专业水平。同时支持两县地区初中、高中毕业生到我区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接受教育。开展教学设备、课外书籍捐赠等关爱活动。(牵头部门:区教育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稳步推动人力资源开发
对在我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职业教育的劳动力,鼓励辖区企业优先录用,实现培训转化就业无缝衔接。根据两县人力资源需求和劳动力结构,协助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平台建设,支持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完善,共同建立劳务输出对接机制,持续扎实推动劳动力充分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扶贫开发目标。(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局,配合部门:区教育局)
(四)深入开展旅游扶贫协作
结合罗城、环江两县特有的旅游资源禀赋,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旅游扶贫项目活动。帮助、鼓励福田辖区旅游企业制定到两县的旅游扶贫线路,组织旅游扶贫协作代表团到两县地区考察旅游资源,协商旅游投资项目,以此推进两县旅游产业发展,带动两县贫困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牵头部门:区经促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文产办)
(五)推动慈善扶贫
通过社会公益组织机构,鼓励和助推爱心人士与特困家庭、单身母亲、留守流动儿童、孤寡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开展助残、助困帮扶捐赠,力争更多惠及弱势妇女儿童的公益慈善项目。(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六)推动村村对口扶贫协作
根据《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32号)要求,推动每年每县不少于2个贫困乡镇、3个贫困村分别与福田辖区街道办事处、集体股份公司开展对口交流。同时,鼓励区直部门、社区及辖区企业(商会、慈善机构)与两县贫困乡镇、贫困村之间开展对口扶贫协作。〔牵头部门:区集体办、工商联(总商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五、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由区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对口罗城、环江两县扶贫协作工作,研究审议有关对口罗城、环江两县扶贫协作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口罗城、环江两县扶贫协作的日常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二是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对口扶贫协作工作计划,做到对口扶贫协作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时间要求,有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前向区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对口办)提交年度对口扶贫协作工作报告。
(二)加强资金保障。一是要加大对口扶贫协作资金保障力度,根据工作实际,做好总的帮扶资金及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确保我区在推动当地产业发展、民计民生等方面,帮助罗城、环江两县实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不断提升当地民生福利水平;二是每年每县安排300万元对口扶贫协作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投资方向由福田与罗城、福田与环江双方根据实际协商安排,重点支持两县扶贫协作工作,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排落实到项目上、落实到民生福祉上。
(四)强化指导督促。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对口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保障项目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未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重点进行跟进督促。
(五)加强信息通报。各牵头部门与罗城、环江两县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稳定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向区对口办汇报。切实抓好对口扶贫协作信息、数据监测统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对口办报告。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在深推介罗城、环江两县的投资环境、政策措施、风土人情、民俗文化和自然景观,推动民间经贸交流和罗城、环江两县旅游业发展。积极宣传对口扶贫协作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对口扶贫协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