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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申报主体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21 16:31来源 : 福田区科创局

辖区企业:

  根据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产业资金项目由企业直接申请,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一旦发现,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五年内取消其产业资金支持资格。福田区政府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帮助企业申请资金项目,如企业申请项目遇到不清楚的,请及时联系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电话8292571882925728),或到福田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6-38窗口现场咨询(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 3楼)。

  特此公告。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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