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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福田辖区产业行业协会综合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9-12 00:00来源 : 区企服中心

  各有关协会: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行业协会实施细则》,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制定了《2016年福田辖区产业行业协会引导支持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引导支持的行业协会实行申报制,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行业协会注册地或实际运营地在福田辖区; 

  (二)组织架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活动开展计划性、执行力强; 

  (三)与福田经济及产业联系密切,对福田的产业发展、品牌推广、行业规范等方面具有导向带动作用,符合福田产业发展方向,对福田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 

  (四)协会会员聚集度高,近两年参加协会活动5次以上的活跃会员数达50家以上,福田会员数不少于20家; 

  (五)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未列入登记管理机关的活动异常名录,且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处罚。 

  申报时间 

  2016913日—2016929 

  三、申报方式 

  登陆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www.szft.gov.cn)进行在线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至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19-21号窗口,电话:82925718,82925728。地址: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 

  (二)区企服中心咨询电话:88910665。地址: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2楼。 

  四、结果运用 

  引导支持结果作为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人才住房配租支持的重要依据,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行业协会实施细则》关于综合支持项目的,予以每家行业协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具体方案和申报表格请登录福田政府在线(www.szft.gov.cn),点击“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并在线申报。 

  特此通知。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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