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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9-06 00:00来源 : 区科创局

区有关科技企业: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市今年完成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任务,培育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我区正积极配合市里,大力推进区内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 

  今年1月份,国家出台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6月底,国家又出台了相应的《高新技术认定工作指引》。新《办法》扩大了技术领域(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等纳入支持范围),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倾斜支持,适当放宽了认定条件。 

  为了鼓励和动员更多的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科创委对认定成功的企业有以下优惠政策: 

  1.降低申请企业的认定成本。对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发生的专项审计、检测报告、认证、咨询辅导等费用,可允许将其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资助范围(7号文第22条)。 

  2.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在入库当年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对上年发生的研发支出费用给予40%、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资助,在入库第二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上年发生的研发支出费用给予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7号文第22条进行补充)。 

  此外,我区对新认定或通过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截止日为9月30日,由于时间紧迫,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尽快提出申请(的“高企认定”栏目),咨询电话88127373。 

  特此通知。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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