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福田区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大数据审计报告”整改情况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0-11 17:24来源 :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7月2日,区审计局将《2020年度深圳市福田区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大数据审计报告》发送至我局,发现区科创局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情况较为突出”的问题,区科创局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开展全面整改,现将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存在五项往来款项挂账情况。
(一)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展厅装修工程未支付质保金584036.88元。
根据《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展厅装修工程代建合同【福科合20180710-34】》合同,我局需向该项目代建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支持质保金。此代建项目被区审计局抽中进行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审核质量审计,为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我局暂停支付质保金584036.88元。目前我局已按流程拨付该款项,将此笔挂账缴清。
(二)统租运营深港国际科技园及生物医药园押金33432618元。
根据《关于对合作区统筹执行主体统租运营社会物业政策性收支差额予以补偿的实施细则》第五条租赁押金的管理,统筹执行主体按照租赁合同需支付的租赁押金。统租运营深港国际科技园及生物医药园押金33432618元,由合作区办科创资源部拨付给深港科创公司,租赁合同期满后,深港科创公司将会把押金全额归还给合作区办科创资源部。
(三)租用国创中心物业押金1200元。
根据《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管委会会议纪要》,同意在国创中心给予知识产权服务办公室约120平方米办公面积,该办公用房存在1200元押金,租赁合同期满后,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会把押金全额归还给我局。
(四)我局退休人员洪育才社保代扣代缴费用655.2元。
洪育才同志于2017年5月退休,由于我局与社保局存在信息不对称,未对洪育才同志5月社保进行代扣代缴,导致出现挂账情况,目前我局已将此笔挂账缴清。
(五)深港国际科技园园区VI视觉识别系统物料制作安装服务费首款352754.4元。
根据《深港国际科技园园区整体vi设计制作安装服务合同》,2021年11月,我局向深圳云图广告传媒公司预付首款352754.4元,尾款待项目完成后进行拨付。我局已于2021年4月拨付尾款,将此笔挂账缴清。
二、改进方向
针对上述5项往来款项挂账问题,我局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区科创局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力度不减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落实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防微杜渐,把审计整改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确保审计整改成果落地见效。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