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31 14:47来源 :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为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化发展,构建规模领先、创新驱动的产业生态体系,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持续引领产业高端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高端人工智能终端生态的集聚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深圳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6号)、《深圳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6年)》(深工信〔2025〕42号)、《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6年)》(深工信〔2025〕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基础创新能力建设
(一)强化核心技术攻关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机构)围绕智能终端产业前沿技术进行技术攻关,重点突破智能终端芯片、通讯模组、传感器等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大模型等领域研发与生产,对承担智能终端领域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机构),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二)推动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智能终端企事业单位(机构)聚焦5G/6G通信模组、智能终端芯片设计、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领域,重点研制通信协议、终端安全、人机交互等基础共性标准。对主导或参与制定智能终端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起草企事业单位(机构),单个标准依条件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每家企事业单位(机构)每年累计最高支持100万元。
(三)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强智能终端全产业链共性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促进第三方企事业单位(机构)建设检测认证、技术验证、标准制定、成果转化等公共平台。对在区内建设的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平台,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二、推动应用转化与产品创新
(四)健全质量检测认证体系。推动智能终端企事业单位(机构)提升整机产品检测认证水平,促进智能终端企事业单位(机构)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智能终端企事业单位(机构)开展产品认证、检测等服务,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支持。
(五)打造智能硬件创新标杆。支持智能终端、“三全智能”(全身、全车、全屋)等应用大模型技术的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产品,依条件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
(六)促进重点领域首台突破。支持智能终端企业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鼓励企业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对被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企业,每项产品依条件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七)培育新品市场先发优势。鼓励国内外品牌来福田举办首发。对在福田区举办国内外品牌新品发布活动的企业(机构),根据综合量化评分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场次的奖励,给予同一企业(机构)全年累计奖励总额最高300万元。
三、深化产业集群生态培育
(八)拓宽产业空间供给渠道。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可申请入驻福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依条件给予相应优惠。具体依据《福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实施。
(九)强化高端产业人才支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及相关个人,可申请福田区英才荟人才支持项目。具体依据福田英才荟政策实施。
四、附则
(一)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智能终端企事业单位(机构)及相关产业配套企事业单位(机构)等。在福田区产业协作地区开展区域协同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政策条款。
(二)本措施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流程,在每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预算内对各类项目实施支持。若该项目审核支持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额,则实际支持金额按比例下调。
(三)本措施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由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上位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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