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 常见问题

无业证明如何开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6-14 15:31来源 :

问:您好! 本人因户口原因,需要将之前的公司集体户转成莲花派出所代管户。但是派出所要求出具无业证明和无房产证明。 本人在05年1月从深圳公司辞职后,一直在东莞工作,没有续缴深圳社保。 请问应该准备什么资料并到哪里具体办理深圳无业证明?谢谢。
答:您好,街道不能出具无业证明,只能按照职权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深圳失业员工证或者失业人员证。您可与最后离职的深圳公司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联系,若符合条件,则可携带档案、合同、劳动手册或者就业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红底1寸相片2张前去办理失业员工证。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