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 常见问题

我08年户口落在公司集体户下,公司位于福田区新闻路1号,我想申请廉租房需要那些条件,如何办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5-16 15:31来源 :

您好,根据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才可申请廉租房。申请方式是到户口所在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递交低保额取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初审,街道办事处复核,区建设局审批,每季度申请一次(一、四、七、十月的1-3日)。目前,我区已经实行货币配租,不实行实物配租。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