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无工作证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5-16 15:31来源 :
问:你好!我母亲已年满50岁,2009年4月随迁入深圳,户口所在地在莲花街道办梅岭社区,现因办理统筹医疗,财政局需要街道办开具一张现阶段无收入的证明,我已去过街道办咨询过很多次但仍无法落实该证明应该由何部门开具,街道办既有登记失业、就业的职能,为何不能办理无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证明呢?请告知应去何部门如何办理该证明,谢谢!
答:您好,我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可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深圳失业员工证或者失业人员证(条件之一是年龄在50岁以下),但街道没有出具居民收入证明的职权,在实际操作中也无法证明居民是否无收入,例如居民未在深圳就业但在外地有工作、有各种财产性收入等情况,街道都无法查实。这一情况,我们会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力求新的解决方法,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可发邮件到lhb@lhb.szft.gov.cn、拨打电话83079015或传真至830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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