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过期,如何办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7-12 15:35来源 : 区莲花街道办
答:居住证过期,可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办理时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合法稳定居所;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有,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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