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 常见问题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享受对象、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12-01 11:15来源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全市民办职业技工院校)毕业学生,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下列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1.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2.残疾高校毕业生;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