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全市民办职业技工院校)毕业学生,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下列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1.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2.残疾高校毕业生;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