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9-26 16:04来源 : 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兹有我街道执法人员同志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丢失,现宣布该遗失证件作废。
姓名:柳昌富,工作单位: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遗失证件编号:19020196538,有效期至2025年5月7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55-83079011。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