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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莲花街道“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听证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1-29 11:46来源 : 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街道召开了《莲花街道“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前期准备情况

  10月12日通过政府门户网页发布公开征求《莲花街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11月4日通过政府门户网页就《莲花街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公告进行公示。

  11月15日通过政府门户网页就《关于莲花街道“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的公告》进行公示。

  11月15日通过政府门户网页进关于公开征求《莲花街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示。

  上述情况可查看福田区莲花街道政府在线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szft.gov.cn/bmxx/qlhjdbsc)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下午3:00

  (二)听证地点

  莲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福田区红荔路鲁班大厦1楼)

  (三)听证会人员组成情况

  听证主持人:高云蕾 福田区莲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四级主办

  听证员:刘畅 福田区莲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综合室主任;邱健琦 福田区莲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中队中队长

  书记员:何小惠 莲花街道平安法治办(司法所) 工作人员

  听证陈述人:罗来超 莲花街道平安法治办(司法所)一级主任科员

  听证参加人:马建民、于学荣、李文欣、李国宪、赖全兴、黄茂咸、陈德娥、林雪花、陈小映,以上9名均为街道辖区居民。

  (四)听证内容及事项

  就《莲花街道“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事项进行听证意见征询。

  三、听证会各方提出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

  (一)听证陈述人对实施方案的介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着力提升本街道学校学生及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强化其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特制定《莲花街道“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以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重点, 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法治信仰,努力使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加快构建平安莲花、和谐莲花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

  1、建议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周末期间开展此类教育宣传活动,因为这一时间段学生通常拥有较为宽松的时间安排,从而能够更好地平衡学习与休闲。在节假日期间,学生不仅能够从紧张的学业中解脱出来,还能够利用这些空闲时间参与各类有益身心的活动,因此,选择在这些时间段组织活动,不仅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也有助于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

  2、为了深化孩子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并且让他们在实际生活中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中来。通过这样的参与,孩子们不仅能够更加明确地了解自己在学习和日常生活中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识作为支持,而且还能在实践中学习如何运用这些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如何在遇到问题时寻求法律帮助。此外,这种参与式学习能够激发孩子们对法律的兴趣,培养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他们成长为负责任的公民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议的反馈情况

  节假日是青少年休息和放松的时间,也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时机。街道将会精心策划丰富多样的节假日法治宣传活动,吸引辖区青少年参与。同时街道也鼓励和支持辖区青少年一同参与策划此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孩子们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关活动。

  (四)听证组意见

  经听证组讨论,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规合法,对《莲花街道“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表示认同,本次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

  特此报告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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