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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1-18 17:54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兹有我街道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在执勤过程中不慎丢失,现宣布该遗失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时失效。

  姓名:颜子舒,工作单位: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遗失证件编号:19020196557,发证日期:2025-08-22 ,有效期至2030-08-22。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55-83079011。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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