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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1-10 10:41来源 : 福田政府在线

  2024年,莲花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推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莲花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莲花街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统筹部署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充分发挥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范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年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是深化理论研习,筑牢思想根基。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精神,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大会等形式,将法治理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托街道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党组织常态化抓好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三是强化法律学习,注重学以致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街道年度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全年共开展专题学法讲座2场,自觉以法治理论武装头脑,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工作。落实组织街道全体公职人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本年度街道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及满分率均为100%,有效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健全制度体系,推进落实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遵守决策制度。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遵循街道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于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通过主任办公会议、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聘请专职法律顾问,依托律师专业力量推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在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与复议、合同签订、行政执法等涉法事务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手”作用,积极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今年街道法律顾问共参与街道会议10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6次,修改并出具合同法律意见书680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决策质量。三是深化政务公开,落实依法监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6宗,出庭应诉率达100%,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规范执法流程,提升街道综合执法效能

  莲花街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着力优化执法程序,强化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执法培训安排驻队律师开展案例讲解、案件研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2024年街道共组织6场专题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提升了安全监管和执法业务能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智慧执法。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结合上级案卷抽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体检”执法程序、法条适用等方面的问题,持续优化执法规范。加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年应急及综合执法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3宗,结案122宗(含2023年未结案件),罚款总额达54.294万元。三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应急与执法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将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定期整理汇总各普法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与居民生活、工作紧密相关的普法案例经验,切实做到“以案释法、以案学法、以案懂法”。街道对辖区821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开展政府巡查,巡查过程中派发《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累计共出动6568人,派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四)加强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成立街道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建专业的普法讲师团队及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培育社区“法律明白人”力量,依托社区党员市集,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及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今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0余场,累计制作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00余份,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群众诉求“小分格”,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平台,今年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服务4987件,化解4941件。以普法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第一道防线”,积极探索“一社区一律所”品牌律所调解工作室建设,切实解决群众面临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今年已累计投入律师值班逾百人次,时长超450小时,现场解答咨询160余人次,成功调解多起邻里侵权、婚姻家事及继承等纠纷。三是法治思维实现源头治理,有力保障辖区和谐稳定紧绕信访工作法治化总体目标,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路线图”,狠抓业务规范建设,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往深处走、往实里落。今年共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及信访法治化工作培训24次,办理385宗信访件,无超期办理、文书不规范等情况。今年街道共273宗事项纳入预警排查管理,涉及人数13035人,成功化解景蜜村部分单元加装电梯、景龙大厦装设道闸口等纠纷事宜,妥善处置群体性聚集事件33起630余人次。针对东部集团投资未兑付事件、润丰园欠缴电费、香蜜二村棚改纠纷等重点事件,积极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搭建平台协调各方沟通。

  二、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莲花街道在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积极整改:

  (一)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加强。针对法治力量有限,部分基层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创新探索“一社区一律所”模式,整合辖区优秀律所资源,助力街道的基层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工作,补充基层法治力量,强化基层法治服务。二是加强了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技能竞赛等方式,提高基层工作队伍人员业务能力及法治素养。

  (二)普法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结合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加强辖区法院、律所、学校等合作,开展模拟法庭、法官进社区、职业体验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法治文化建设仍需深化。一是在各社区通过增设了法治宣传栏,LED显示屏常态化滚动播放普法海报,并定期更新内容,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居民法治意识。二是组织举办莲花街道法治文艺演出,将法律知识融入文艺节目,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法治文化的传播与普及,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不足及原因

  尽管莲花街道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调解工作有待提高。一是行政调解宣传不够,覆盖面不足,导致群众对行政调解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有待提高,缺乏群众基础;二是部分调解员在业务能力和调解经验上存在一定的欠缺,影响行政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有待完善,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影响调解工作整体效果。

  (二)企业普法宣传仍存在短板。鉴于当前大多数企业面临经营发展压力大,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繁忙,在开展企业普法活动中,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与普法活动存在一定的困难,且目前企业普法活动多采用传统的讲座形式,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以激发管理人员的参与热情,难以发挥普法实效。

  (三)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待完善。一是部分矛盾纠纷的解决手段过于依赖传统调解方法,缺乏创新和实际效果,难以应对新时代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二是街道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存在资源分散、缺乏协同等问题,矛盾纠纷解决方面的资源整合能力还需加强,以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处理。

  四、2025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实现服务标准化,完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强化“一社区一顾问”工作服务质量,通过“固定坐诊”“线上服务”“集中宣教”等形式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二)完善依法行政,加强政务监督。强化重大决策程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发挥各方监督作用。通过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三)坚持调解规范化,为基层治理赋能添力。精准规划骨干调解员成长轨迹,推动人民调解员接受业务能力培训,持证上岗,实现辖区内调解委员会优选配强调解员队伍。另一方面吸纳“五老人员”担任居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其地缘优势,打好“感情牌”。积极推动矛盾化解规范化,全程留痕,做到矛盾纠纷受理程序化、矛盾化解制度化、调解过程书面化,建立调解案件归档机制,定期回看,查漏补缺,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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