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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街道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12 00:00来源 : 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2017年度莲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重申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几年来,莲花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的精神,按照深圳市委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市”、区委开展“四级同创”的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政法委、区依法治区办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莲花街道坚持立足辖区实际,贴近居民百姓生活,逐步探索出了以“四项保障”为基础、“四个引领”为内核、“三个平台”为抓手的法治创建工作模式,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努力营造社区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平安和谐稳定。 

  一、落实四项保障,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一)组织保障。街道成立了党委全面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书记任组长,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街区创建工作汇报,对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判处置。各社区明确社区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法治社区建设工作,形成从上到下、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保障。制定《莲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辖区法治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和实施步骤,并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每周一晚上要有律师值班,每月要有8小时公共法律服务,每季度要有法治讲座,每年重要节点要有大型法治宣传。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每月定期检查各社区工作档案,每季度组织开展交流培训会议,安排领头社区的工作人员、社区法律顾问现场分享工作要领和具体案例,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全街道法治创建工作齐头并进。 

  (三)经费保障。每年向社区下拨一定的法治工作经费,确保各社区配套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做到普法宣传有资料、法治培训有教材、法律顾问坐班有补贴,让社区法治建设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内容。如辖区司法专项经费,年度预算为85万元;轨道交通事务,经费预算为100万元;街道每年投入159万元聘请6个律师团队12名律师到街道坐班,投入48万元引入3名法治专员在彩田、彩虹、福中三个涉及重大群体维稳事件的社区坐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法治建设。 

  (四)专业保障。设立“访前法律工作室”,着力开展来访事项的甄别、分流和引导工作,对依法属于信访受理范围的,转由业务部门受理,并对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业务部门依法科学决策;对于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的民事纠纷,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解决;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充分发挥律师专业性和中立性的优势,通过法规宣传和解释,引导信访人依法诉讼维权。如禧莲酒店搬迁纠纷,发生在今年的省党代会期间,加之牵涉到黑社会人员非法占据房屋,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引起辖区居民、酒店收购方等相关方纷纷上访反映诉求,访前工作室接访后,积极搭建平台,组织酒店方和收购方调解,促使双方由一开始相差10倍的金额逐渐缩小差距,最终达成800万元的调解协议。 

  二、开展四个引领,深化法治创建内涵 

  (一)法治引领决策。一是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制定《莲花街道党工委会议规定》,明确街道重大工作事项在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前,必须要召开论证会,广泛征求各科室意见,听取法律顾问专业评估,确保决策的合法化和民主化。如针对黄埔雅苑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多次召开论证会,邀请消防专家、法律顾问参加会议,就消防整改的具体方案、业主大会召开程序等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该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依法顺利推进。二是预置法律审查程序。制定《莲花街道合同管理办法》,街道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由律师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主体、程序、法律文本等都符合法律要求。今年以来,共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322份。三是完善日常学法机制。定期举行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着力提高街道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科学决策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30次,开展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活动9次。 

  (二)法治引领调解。一是以联合调解保障纠纷调解。建立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发函或经上级协调,邀请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辖区单位共同参与纠纷调处。如彩田变电站纠纷,2016年4月26日,地铁十号线的彩田变电站项目自启动始,一直遭到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引起300余人到市国土规划委等部门群体上访,但由于区委政法委、公安、街道、社区、地铁集团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做好居民群众的法律解释和沟通疏导工作,并投入近200万元,在彩田、彩虹两个社区落实服务类民生微实事94项,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使得彩田变电站顺利围挡开工,街道相关做法得到了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以专业组织助力纠纷调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设立劳动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邀请退休法官、专业律师等担任调解员,组成一支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今年以来,化解劳动纠纷案件103起,涉及金额4816.89万元;如中建四局劳动争议,牵涉64名员工、金额140余万,爆发时正值春节重大节点,工程地靠近市民中心,地理位置十分敏感,情况复杂,处置难度较大,但由于街道调委会及时处置,使这一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三)法治引领服务。一是建立专门法治服务站点。在12个社区均设立法治服务站点——社区法律服务站,作为社区法治服务活动的枢纽和基地,每个法律服务站配备1名社区法律顾问,并配备法律服务专员1-2名,专门负责该社区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法律代理、法律调解等专业服务,使群众不出社区便能享受全面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各社区共开展法律咨询1420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宗,化解重大涉法事件41起;组织“全国安全教育法治宣传日”、“全国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日”、“五月人民调解宣传月”、“喜迎党的十九大——感党恩凝心聚力 颂法治福满莲花普法竞赛暨文艺汇演”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4000余人。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健全线上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开通社区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景田法律服务快车”,将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延伸到网络平台;在景田社区打造法治体验室,创新利用电子触摸屏、3D设备等多种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辖区居民在亲身体验中提高法治素养;在已有中小学法治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将法治教育延伸到幼儿园,在景田幼儿园试点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力促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三是发动社区宣传力量。依托社区老年协会、书画社、歌唱团等社区组织组建法律宣传服务队,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创作法治文化作品,举办法治文艺晚会,开办法治文艺展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四是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重大维稳事件、民族宗教等问题的法律纠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律师咨询,优先进行审核办理,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疏导解决。如狮岭社区越战伤残老兵姚某与楼上业主产生物业纠纷,社区法律服务站及时为其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法治引领执法。一是推行强制执行与说理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模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坚持普法在前,强制在后。如景莲花园204违法改建案、中铁十六局莲花临时板房等案件,执法人员想方设法,多次约谈,从法律、道德、安全等方面入手劝服当事人,最终当事人自拆,降低了执法阻力,化解了社会矛盾。今年,辖区违建案件立案18宗,自拆9宗,自拆率达到64%。二是规范自由裁量。出台《莲花街道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规范使用问题,初步建立起点面结合的风险防控体系,辖区未发生一起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出台《莲花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含排查整改专项督办任务》,以社区为单位“定格”,以分管领导、科室为单位“定人”,逐步完善社会综治和安全全覆盖框架,近年来,街道实现“无暴力冲突、无群体聚集、无人员上访、无安全事故”。 

  三、搭建三个平台,畅通法治创建渠道 

  (一)搭建有法律顾问介入的社情民意平台。统筹辖区的“两代表一委员”,与街道挂点领导、业务科室一同下社区收集社情民意,直接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难题,并建立信息公开、统一受理、联合接访、办理落实、履职评价等机制,实现“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每周一晚上安排1-2名代表委员与社区法律顾问一起值班接访群众,直接与群众沟通,宣传法律法规,协商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接访活动141次,协商解决民生问题38个。 

  (二)搭建有律师参与的居民议事会平台。街道16个社区居委会均成立了居民议事会,由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以及居民代表等15名成员组成,引导社区居民遇事民主协商、依法维权,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议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律师,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对议事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议事会在法律框架下开展,使基层民主决策不偏离法律方向。今年共召开居民议事会48次,形成决议61个。 

  (三)搭建有执法力量主导的群防群治平台。街道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合法开展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动,出台《莲花街道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整合社区治安联防队、老年义务巡逻队、出租屋综管员、单位内保、小区保安等力量,成立了3223人的街道群防大队伍,其中分为87个治保组,在辖区进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排查和纠纷初始阶段的化解工作,做到“有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力求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 “法治兴则国家兴”。街道、社区既是“四级同创”的末端环节,也是整个国家法治建设体系的基层基础,是法治创建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任重而道远。莲花街道将在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为全省、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贡献更多基层经验和探索! 

  莲花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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