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街道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12-19 16:25来源 : 福田区莲花街道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圳要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市”,市、区分别就落实中央重要指示作了重要安排,莲花街道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创新社区法律服务模式,积极促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访前法律工作室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强化用法律的手段和技巧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以“四个保障”、“四个法治引领”、“三个治理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着力打造法治街区,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一、法治引领决策,确保决策依法合规
(1)预置法律审查,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完善《莲花街道党工委会议制度》、《莲花街道合同管理办法》、《莲花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制度,明确街道重大工作事项在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前,必须要召开论证会,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法律要求;街道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法律审查,方可上报党工委会议研究。今年以来,街道共召开党工委会议28次,审查合同388份。
(2)充实专业力量,为部门决策提供法律保障。街道以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聘请14名专职律师到街道坐班,参与司法行政、物业管理、信访投诉、综合执法、轨道交通、涉众金融等重点涉法领域工作,充分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业务部门依法决策、依法推进业务工作。截至目前,莲花街道未发生一起行政合同纠纷,未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按照属地职责,在配合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年没有发生一项重大执法过错。
(3)律师参与议事,为基层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指引。街道16个社区居委会均成立了居民议事会,议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律师,主要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对议事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议事会在法律框架下议事和决事,使基层民主决策不偏离法律方向。各社区均建立了社情民意综合平台,驻点律师与“两代表一委员”定时定点参与群众接访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2019年以来,驻点律师共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4份。
二、法治引领执法,营造法治化运营环境
(一)严格掌控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力打造高品质中心城区市容秩序,强化市容环卫执法,严格管控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垃圾收集点等“痛点”区域整治查处力度,今年以来街道执法队共立、结案310宗,罚款21.7005万元,1月至9月环境卫生指数平均得分为83.2分,排名全区第一、全市第十三,连续六年被评为区“生态文明考核先进街道”。
(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对企业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检查力度,切实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管理转变。截至10月15日,街道公共安全办共执法检查企业153家,排查一般隐患181项,立案48宗,罚款47.63万元,超额完成了执法任务。
(三)狠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对照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打造“三化四有”城管执法队伍的要求全面恢复城管执法勤务模式,按照市安监局优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队伍的要求,街道严格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标准化创建各项有序推进。制定“一周一学习”业务素质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学习执法内容、工作职责、方式方法等岗位所需、执法必备的业务知识,先后安排36人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案卷评查,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对案卷进行预检,对160多宗案卷进行全面整改;研讨现场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切实提高执法队员业务能力。
(四)全面开展企业核查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通过筛选企业注册地址高频词的方式,将待核查企业落网到相应网格,通过微信、QQ、电话、现场核查等方式,核查确认被核查单位在本辖区内实际存在,并确有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及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并登录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补充完善单位基础信息,核查单位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本《通知》规定予以分类纳管。今年,我街道核查企业完成率为100%。
三、法治引领调解,构建依法调解格局。
(一)以部门联动推进纠纷调解。建立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街道发函或区有关部门协调,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解,有效促进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的解决。如2019年1月,辖区景田南小区发生物业纠纷,小区欲正式启用增建的道闸,与之相邻的景龙大厦、景鹏大厦居民表示强烈反对,进而引发群体聚集事件。因该纠纷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莲花街道立即邀请物业管理、交通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社区联合调解,对小区业主集中宣法释理、答疑解惑,最终对小区增建道闸进行了顺利拆除。
(二)以司法手段衔接纠纷调解。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对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启动诉调衔接预案,引导当事人以诉讼解决争议。据统计,今年以来,莲花街道访前工作室律师疏导来访来电事项688宗共计1079人次,其中依法参与调解119宗,引导通过诉讼、仲裁、行政申请等法定途径解决问题的211件,疏导成功率达到100%,法律咨询和建议358宗;全面推进社区远程司法确认系统建成,并积极引导人民调解走司法确认程序,今年以来,共完成远程司法确认61宗。
(三)以依法办事规范纠纷调解。面对重大矛盾纠纷,莲花街道谨守法律底线,不为缠访、闹访等压力所左右,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合法规范地化解矛盾纠纷。如深圳市前海壹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清场解散发生劳资纠纷,了解情况后,得知社区工作站、辖区派出所、劳保所多次出面协调未能化解纠纷,由于公司、员工都不愿走仲裁、诉讼程序,双方陷入僵局,经过街道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技巧,以劳动合同法为准绳,分析案情,理清责任,提出选出北京总公司法人授权、调解协议书由公司盖章并快递传送、后续政府跟进等指导性处理方案,公司方、员工方予以采信并当日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前海壹方公司为59名员工缴纳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21.9万元,协议内容得到了有效落实。
四、法治引领服务,满足社区法律需求
(一)落实四个保障,夯实工作基础。组织保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司法所、各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和服务模式;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每年向社区下拨,确保普法宣传有资料、法治培训有教材、律师坐班有补贴;专业保障,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社区法律顾问、社区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今年以来,街道共支出相关经费150余万,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业务知识培训4次。
(二)推进“五进”社区,充实服务内容。一是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统筹法律资源,街道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社区法律顾问合同》,由律师事务所向各社区指派3名律师,为社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法律调解等专业服务,使群众不出社区便能享受全面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社区法律顾问建立工作台账276份,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2份,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22次、法治宣传41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代理服务3宗,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2起。二是设立社区法律服务站。在12个社区均设立法治服务站点,作为社区法治服务活动的枢纽和基地,开展日常法治工作。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在景田社区打造法治体验室,创新利用电子触摸屏、3D设备等多种设施,使辖区居民在亲身体验中提高法治素养;在已有中小学法治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将法治教育延伸到幼儿园,在景田幼儿园试点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力促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2019年,街道全力打造的景田社区法治文化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均获评省级荣誉,其中景田法治教育基地获评第一批深圳“四星级”法治教育基地称号。
(三)搭建三个平台,畅通工作渠道。一是搭建有法律顾问介入的社情民意平台。统筹辖区的“两代表一委员”,与街道挂点领导、业务科室一同下社区收集社情民意,直接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难题,实现“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今年以来共开展接访活动157次,协商解决民生问题28个。二是搭建有群众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街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三是搭建有执法力量主导的群防群治平台。街道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合法开展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动,出台《莲花街道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整合社区治安联防队、老年义务巡逻队、出租屋综管员、单位内保、小区保安等力量,成立了3223人的街道群防大队伍,其中分为87个治保组,在辖区进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排查和纠纷初始阶段的化解工作,做到“有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力求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近年来,我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目标相比,仍有上升空间。我们将认真贯彻《意见》的要求,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莲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