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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申请人办理招调工入户所需计划生育证明,需要提供具体哪些材料,街道办才可办理此证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14 15:14来源 :

 

办理招(调)工、投资纳税入户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清单

一、适用人员:已怀孕或生育一孩的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人员。

二、所需材料:

1、 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或信息卡(由现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供);

2、 全家户口本;

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4、 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和户口注销证明;

5、 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三)(劳动部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人事部门)(注:夫妻双方户籍不属同一街道、社区的,必须分别加盖所属街道、社区的公章)

6、 投资纳税入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7、 人事、劳动部门的预审信息。属招调工的直接在市劳动社保局网下载预审信息,属调干的直接在市人事局网下载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表一)

8、 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期三个月内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

三、办理时限及结果

对迁户人员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核实过程如需补充材料,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自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核实工作。需要延长核实时间的,应报核实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政策生育的调动人员,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超生、拒不按核实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核实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 请带齐原件及一套A4纸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 说明:

1、 已生育一孩的夫妇应首选上环、不能上环的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2、政策外生育的,需提供双方已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需已征收完毕);梅林街道计划生育科:831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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