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梅社区党委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27 16:2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上梅社区隶属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地处梅林辖区的中部,东起中康路、西至梅村路、南起梅华路、北至梅林路,辖区总面积约0.63平方公里,是农城化居民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的典型社区,也是一个集商贸、居住生活、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社区,辖区总人口约2.5万人。
辖区内有1家区级医院(福田二院),1所公办小学(梅丽小学),1所私立幼儿园(华原幼儿园),有梅林四村、梅园小区、鸿运大楼、东梅公寓、天源梅林居、梅安居、中建二局小区、东方富苑、华景花园、百兴苑、京基宸悦府等11个住宅小区;有两条以黄氏宗族为主的自然村(祠堂村和上梅林新村),城中村居民楼有216栋。
联系方式:梅华路121号梅林阁206,0755-83126217
社区党委全面领导本社区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领导基层治理、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行使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等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研究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任务。
(二)深入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和城市基层党建“标准+”模式,履行城市基层党建具体责任,积极构建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驻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公司等有序发挥作用的新型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三)负责做好所属党组织设置、变更、换届选举和开展日常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抓实党支部建设。
(四)负责做好辖区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抓好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
(五)领导居委会、居民小组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工作,研究提出居委会、工作站、居民小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等组织的领导成员建议人选。支持居委会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强化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和监管。
(六)加强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工作,充分发挥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枢纽功能。做好政法、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七)统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整合各方面力量开展社区服务。
(八)在驻社区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等征求街道意见时,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九)监督社区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