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田区梅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3-28 00:00来源 :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梅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电话:8310014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街道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吴游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伍奕青同志和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徐灿辉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安排了4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设立了3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4间电子阅览室和14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1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责任落实情况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吴游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作加强与群众联系、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由办事处副主任徐灿辉牵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组织落实,机关各科室和各社区工作站为责任单位,同时要求每个科室、社区工作站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上报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二)组织建设情况
我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指挥、协调、部署、检查、督促。同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
(三)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要求,我们制定了《梅林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方法及时限以及保障措施。经年度自查,我办能确实按照制度要求,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83.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17条。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街道各部门职能信息,计划生育服务、失业登记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服务、城市管理咨询投诉等情况的服务方式和监督措施等政策和信息。此外,还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向全社会公布和宣传有关知识。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网上公开,含互联网和内网,如“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协同办公网”;2、公告栏公开,含机关公告栏、社区公告栏;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公开;4、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梅林街道办事处2011年度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兼)职人员共35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没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92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600人次,占总数的66.5%;电话咨询3260人次,占总数的32.8%;网上咨询68人次,占总数的0.07%。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针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