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合影证件照;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