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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退役士兵回深圳后应办哪些手续?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03 00:00来源 : 区民政局

  (1)报到登记。退役士兵回深圳后,应在30天内本人持部队退役士兵介绍信、党(团)组织介绍信、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到福田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并办理复员退伍军人登记手续。 

  (2)办理预备役手续。退役士兵办完退役登记手续后,要持退伍证到区武装部报到,并办理有关预备役登记手续。 

  (3)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凡是党员(团员)的退役士兵,要持党(团)组织介绍信分别到区委组织部或区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4)核对户口。退役士兵回深圳后,应及时持户口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对户口是否在服役期间注销。若查实户口被注销的,即向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告,以便统一向市有关部门申报入户指标和办理入户手续。 

  (5)申请安置补助金。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要在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申请安置补助金手续。区复员退伍安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后统一上报落实和做好安置补助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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