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民政局 > 规划计划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19 16:01来源 : 区民政局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宣传。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岳辉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多次要求全局开展法治建设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并将之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为婚姻登记处和局机关各聘请一名法律顾问。组织全体公务员、职员开展专题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率100%,通过社区“社区邻里节”,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材料2000余册。由局领导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第四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由局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法治讲座,进一步增进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引导树立法律信仰。

  (二)做实做强民生微实事项目。组织申报2017年度民生微实事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全年财政支出1.93亿)。编制印发2017“民生微实事”项目库、成果库,依托社区资源,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将优秀项目推送给社会公众,丰富“公众点菜”手段,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1-10月,全区共征集项目1871个,立项办理1391个,财政预算支出1.58亿元,吸引社会投入625万元。2018年5月,区民政局荣获深圳市民生微实事·南都街坊口碑榜“优秀组织单位”,福田街道“水围多媒体消防体验馆项目”和园岭街道“原白沙岭幼儿园更新改造工程”被评为“十佳优秀项目”。

  (三)全面加强居委会建设。完成115个居委会信息数据审核,并发放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一步“净化”居委会班子。举办“社区治理专题培训班”,提升社区“两委”成员综合素质和治理能力。指导街道开展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委员会试点工作,华富街道莲花二村试点社区“两委”成员与业委会交叉任职工作,发动党员业主参选业委会,经过法定程序,目前莲花二村业委会已完成选举工作,新一届业委会成员已公示完成,处于备案准备阶段;香蜜湖街道11个居委会全部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出台《福田区打造居民自治典范社区实施方案》(福民〔2018〕29号),积极推进辖区10个“居民自治典范社区”工作开展,进一步激发社区自治新活力,构筑社区生活共同体。

  (四)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结。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变更、撤销审批工作都缩短了时限,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收费实行全免。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

  备案管理,更好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区的积极作用。

  (五)编制社会组织资质目录。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壮大社会组织。以促进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目的,以积极稳妥、逐步推进、择优录入、公正公开为原则,每年年底发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2016年和2017年分别有92家和121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有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2018年资质确认工作正在推进中,将于年底发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为政府部门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提供服务平台和依据,推动我区新的社会治理结构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社区治理工作有待深化。“民生微实事”品牌项目效应和民主自治力度尚存较大提升空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力度尚处初级阶段;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机制还不够完善、社区自治能力有待加强。

  三、2019年工作思计划

  (一)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创新。完善居委会工作机制,强化居委会“议事、监督、纽带、服务”功能,提升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居民自治典范社区”工作,通过典范引领,全面提升辖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逐步建成“一核引领、四轮驱动”(党建引领,政府、市场、社会、居民参与)的社区生活共同体。继续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推进“民生微实事”项目规范化发展。优化民主办理机制,加快项目落地速度,全年力争完成1300个以上民生微实事项目。发挥网络信息技术优势,积极探索民生微实事“网上提议、网上办理”新路径,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三)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工作,不断创新条件,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管理、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做优社会组织资质确认。严格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开展辖区社会组织资质确认工作,以促进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五)做强社会组织党建。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路子,提高两个覆盖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与党员进社区工作相结合,为社会组织在职党员提供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福田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联系人:武薇、曾佳雯,联系电话:82918720,82918202)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