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辩证处理“三个关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4-28 00:00来源 : 区民政局
新常态下的行政机关如何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近日,区民政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剖析民政工作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隐患,提出法规上的对策。并要求辩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处理好知法与守法的关系。民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多、服务的居民群众多、面临的矛盾问题多,要求人人都要知法懂法,熟练掌握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但知法并不等于守法,每一名工作人员应既是“知法者”,更是“守法者”,力求知与行的高度统一,将守法内化为一种意识,固化为一种观念,培养成一种素养,渗透到每一项业务工作、每一个行政行为之中。(二)处理好程序与效率的关系。民政工作直接服务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关系服务对象的福利待遇,民众期盼强烈,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极高,这就要求程序和效率并重,在坚持程序正当的同时,力求高效便民,达到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程序和效率相统一。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有对事业的敬重、对程序的敬畏之心,工作高度预见、精益求精,切实维护好底基民众的公平权益。(三)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只有高举改革的旗帜,才能解决当前我区民政工作所面临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不断推动我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但是,改革没有豁免权,作为区级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在注重改革创新的同时,更要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始终将日常行政行为放置于法治的框架之下,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