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社会福利和社会捐助中心 | 项目名称 | 福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
项目单位责任人 | 罗浩民 |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罗浩民 0755-23991521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福利彩票公益金 | 资金下达数(万元) | 400 |
实际支出(万元) | 279.8603 | 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万元) | 279.8603 |
| 资金是否结余 | 是 | 结余处理 | 财政收回 |
项 目 内 容 | 项目概况:福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位于香蜜湖街道侨香路国华大厦P1层,1288平方米,为辖区生活无着、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救助和监护职责。中心分为服务区和生活区,服务区为办公、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空间;生活区是临时监护未成年人的生活、阅览、休息的区域,共22个床位,包含2张婴儿床。 |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竣工,已进入结算阶段。 |
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利彩票公益金实际支出金额279.86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9.97%。 |
实际效果:福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同时接收辖区内22名临时监护未成年人,含2名婴幼儿。 |
项 目 依 据 | 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印发<深圳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民〔2022〕67号)、《深圳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民〔2021〕6号)。 |
采购方式:本项目为深圳市福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深圳市福田区社会福利和社会捐助中心。 |
绩效评价及其他 | 绩效评价: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福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不仅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困境儿童工作开展,同时给监护缺失和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对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落实国家监护责任。本项目建设得到了市民群众的肯定和认同,是为民办实事,为社会办好事的项目。 |
审计结果:暂未审计 |
是否接受投诉及其他:未接受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