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福田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提交结果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7-08 17:26来源 : 福田区民政局
辖区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年度福田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和《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施办法》(深民规〔2022〕6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天)成立的福田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填报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在应填报的302家社会团体中,251家社会团体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见附件1),51家社会团体未按照规定填报(见附件2);在应填报的45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30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见附件3),14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填报(见附件4)。
未按规定提交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将在履行告知程序后被载入福田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二、福田区民政局将对辖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填报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抽查。对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并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三、福田区民政局于公告即日起,在福田政府在线、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公示福田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不实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5日内向福田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1.已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社会团体名单
2.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社会团体名单
3.已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4.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福田区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