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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1-16 17:34来源 : 福田区民政局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30号)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信息管理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后附相关图表加以说明。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田区民政局(联系人:赵晓杰,联系电话:0755—8291989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单位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依法公开的全部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政务信息网上、墙上及时公开、及时更新的做法得到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严格网上公开审批制度,能够实现网上审批的项目全部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反馈,较好地实现“分级审批制”。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知公告1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80%;工作动态信息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2%,其他类信息205条,占总体的比例56.79%。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有1项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条例》规定的15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全面梳理,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局内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和审核工作。保证内容及时更新,防止信息缺失和滞后,确保信息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局内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主要采取几种形式:一是统一编制公开目录和内容,在“福田政府在线”公开;二是运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公开民政信息。在便民服务上主要是在局电梯口各服务窗口摆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同时在服务大厅屏幕上实时公开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根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局内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具体任务。各相关科室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学习新版《条例》,增强各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问题。2023 年,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细化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方式。通过优化本单位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和访问、检索等方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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