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03-31 00:00来源 : 区民政局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及其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图表加以说明。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田区民政局(联系人:曹九如,联系电话:8291989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局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信息管理员兼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0年,本局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依法公开的全部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政务信息网上、墙上及时公开、及时更新的做法得到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严格网上公开审批制度,能够实现网上审批的项目全部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反馈,从科长到分管副局长再到局长均亲自审批,较好地实现“分级审批制”。同时,以政务公开影响和带动居务公开,将全区114个居委会居务公开工作纳入“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综合检查评比内容全面检查落实。截至2010年底,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及其咨询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内容包括主要职能、领导成员、科室组成、下属事业单位、联系方式和廉政承诺,占总体的比例为24%;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内容包括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占总体的比例为24%;业务办理类信息11条34项,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慈善捐赠、儿童收养、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老龄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利养老,占总体的比例为44%;其他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8%。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主要采取几种形式:一是统一编制公开目录和内容,在“福田政府在线”公开;二是定期更新内容,在局信息公开栏公开;三是利用“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接受婚姻登记预约,公开每天预约人数;四是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公开民政信息。在便民服务商主要是在服务窗口摆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同时在服务大厅墙上屏幕实时公开有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度,本局已经完善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但截至2010年底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兼)职人员共6人,同上年相比,增加了1人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局截至2010年底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故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费用,亦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0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人50次,占总数的8.2%;电话咨询113人次,占总数的18.6%;网上咨询445人次,占总数的73.2%。
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10多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0年底本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的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宣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信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一是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活动,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着力提高信息时效。把握公开原则,及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积极更新并公开,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是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落实好信息公开责任制,确保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