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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3-22 00:00来源 : 区民政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及其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图表加以说明。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田区民政局(联系人:黄泗荣,联系电话:8291872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局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信息管理员兼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每个科室和下属单位针对不同的业务各设立1名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定期录入、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信息。 

  2009年,本局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阳光理政、制度唯上”理念,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依法公开的全部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政务信息网上、墙上及时公开、及时更新的做法得到区委常委洪存伟的充分肯定;严格网上公开审批制度,能够实现网上审批的项目全部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反馈,从科长到分管副局长再到局长均亲自审批,较好地实现“分级审批制”。同时,以政务公开影响和带动居务公开,将全区114个居委会居务公开工作纳入“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综合检查评比内容全面检查落实。截至2009年底,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及其咨询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内容包括主要职能、领导成员、科室组成、下属事业单位、联系方式和廉政承诺,占总体的比例为8;政策法规类信息17条,内容包括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占总体的比例为13.6%;业务办理类信息96条,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慈善捐赠、儿童收养、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老龄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利养老,占总体的比例为76.8%;其他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1.6%。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几种形式:一是统一编制公开目录和内容,在“福田政府在线”公开;二是定期更新内容,在局信息公开栏公开;三是利用“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接受婚姻登记预约,公开每天预约人数;四是在服务窗口摆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同时在服务大厅墙上屏幕实时公开有关信息;五是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公开民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09年度,本局尚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咨询情况。2009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113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85人次,占总数的5.3%;电话咨询10233人次,占总数的91.9%;网上咨询313人次,占总数的2.8%。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00多人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本局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也不存在收费及其减免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的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信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一是认真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使各项民政信息都能够在“福田政府在线”上公开,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是着力提高信息时效。把握公开原则,及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积极更新并公开,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是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落实好信息公开责任制,确保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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