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2-13 14:48来源 :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贷款对象: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农转居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及残疾人;已取得过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并已按期归还本息、目前经营项目运行良好且吸纳2名以上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需要第二次贷款支持的人员。贷款额度和期限:首次申请贷款的,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人人均10万元的标准累加,但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第二次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所需材料:深圳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贷款项目计划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随军家属及残疾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就业登记信息表;创业能力证明材料:创业培训合格证或贷款项目已经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或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第三方信用反担保人材料(自然人反担保或企业法人反担保);属于二次贷款,还需提供创业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及最近一期的纳税凭证,企业招用员工的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会保险清单等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贷款申请地点:贷款申请人向创业项目注册地(经营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