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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登记如何办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5-23 14:50来源 : 南园街道办事处

  兵役登记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机构进行兵役登记。当年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含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本人自愿或者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 每年的7月1日至9月25日为集中兵役登记时间。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您可以先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bydj/)登记,再到南园街道六楼武装部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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