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 通知公告

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8-10 11:47来源 :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下发《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深民函〔2016〕1223号)、《关于做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运营项目招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福民〔2016〕28号)、《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等通知文件要求,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合同届满后须由街道办事处重新组织采购,各个街道办事处为采购主体,项目服务经费额度为每年50万元及以下。为此,本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现拟对将于2022年9月30日到期的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通过法定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要求

  (一)主要服务内容

  1.社区服务项目。包含“社区助老服务”“社区困境儿童及家庭、儿童青少年成长支持服务”和“低保、低边、特困人群、残疾人、困境妇女服务和流浪乞讨救助服务”等3类服务项目。

  2.社区治理项目。包含“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和“推动社区发展”3类服务项目。

  3.专项服务项目。主要是运用专业社工方法,协助社区“两委”做好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的需求收集、项目设计等工作,协同开展社区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协助安心驿站工作,协助推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具体服务细则在中标签订合同时根据区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二)营运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

  1.场地使用制度。服务机构应在社区党委的安排下合理使用社区场地,并加强对场地的管理,落实安全、卫生、维护等职责。

  2.需求表达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需求调研的学习和培训机制,具备形成科学调研模式及工具的能力;向政府、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合作社会组织发布社区公共服务需求信息的制度和渠道。

  3.特色公共服务项目引入与协调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包括项目选择与引入、沟通反馈、协调配合等内容的特色公共服务项目引入与协调机制,并有对服务机构及项目合作方权责的明确说明。

  4.服务质量内控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对社区服务项目全过程质量监控、内部成效测评及总结机制。具有详细、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指引,规范的工作程序。

  5.信息化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本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办法,明确专人职责,能保证与管理系统、“12349”公益服务平台、社区居民、社区服务商等的联系畅通,能为社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放心的社区服务。

  6.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包括志愿者申请、注册与服务准则,个人信息与志愿服务记录、查询、证明及管理,能力建设、回馈激励与惩罚退出等内容的志愿者管理制度。

  7.档案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包含电子、纸质及其他媒介形式,涵盖行政、财务、人事、服务、评估等内容,以及对档案保管、使用与维护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的制度性文件。更换服务机构时,原服务机构应将服务期内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案、小组、社区服务、家访电访、服务对象建档、志愿者建档、服务需求调研等与服务相关的档案资料)和项目资产等,配合移交给新服务机构,列明资料清单并签订移交协议书。

  (三)信息平台支持

  1.服务机构应具有有效的社区服务信息公开机制,能通过宣传、指导社区居民安装和使用信息终端设备,建立与社区家园网、“12349”公益服务平台等信息资源平台的联结,实现对各类社区服务资源的整合调配与民意收集及反馈功能;并建立有“需求导向、业务分流、实时反馈、服务跟踪、系统考评、公众监督”的运作机制。

  2.服务机构经授权负责所在社区的社区家园网和“12349”公益服务平台上的信息采集、更新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3.服务机构应能保证“12349”公益服务平台服务覆盖接受社区服务的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等人群,并协助安装信息终端设备及提供服务。

  (四)财务规范

  服务机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须进行独立财务核算与审计,每季度动态的财务信息以及年度审计报告应通过网络公告、现场公示、年报发放等不少于三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主管部门每年将对服务机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必要时可临时进行抽查。

  (五)服务标准拟定

  具体标准量由本街道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纳入双方服务合同中,确定的标准量将作为运营情况的检验标准。

  (六)社工服务提供方应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对委派的社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在岗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能胜任岗位工作。区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党委将不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有权要求社工服务提供方予以调换。

  (七)社工服务提供方应定期向区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街道办如实反映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在项目实施中期及期末及时对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详实的自评报告给区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

  (八)社工服务提供方应配合市、区社工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抽查及评估工作。

  三、项目运营期限

  2022年10月1日-2023年7月31日,共10个月。

  四、项目预算经费

  该项目预算经费不高于41.66万元。(该预算经费符合现行标准,如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经费标准,则后续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五、邀请招标流程

  (一)响应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2.机构简介;

  3.项目报价单(应以项目清单格式内容报价);

  3.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经验、业绩资料;

  4.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

  5.可体现投标人综合实力及运营管理能力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并装订成册,且应将资料密封存入不透明文件袋中,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相关信息:

  投标有效期: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须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18:00前完成纸质文件提交,电子版扫描件请发送至1565618124@qq.com。

  标书可邮寄或交至现场,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302。

  咨询电话:83623451

  联系人:黄曼琪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